中国财政部发布通知称: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自5月10日起执行。
通知称,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数据显示,2014年,烟草行业工商税利达到10517.6亿元,同比增加957.7亿元,增长10.02%,完成年初提出的“保八争十超万亿”年度目标。财政部公布的财政收支情况数据显示,2014年烟草国内消费税8907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卷烟消费税4823亿元,增长12.5%。今年一季度,卷烟消费税为344亿元,同比增长33.5%。
这是我国继2009年5月之后时隔6年再度调整烟草消费税。此次提税迎合了当前国际上普遍对烟产品课以重税的大趋势。
分析认为,税率的大幅提升将大幅增加我国烟草消费税收入,同时提升香烟销售价格,这对于控制香烟消费,提升大众健康,以及增加财政收入,缓解收支压力都是有利的。
国家烟草局也曾在2014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表示,要把握国际烟草市场发展趋势,高度重视包括电子烟在内的新型烟草制品研发,并将其升级为战略性重大课题,由国家烟草局主要领导统筹开展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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