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离岸结构,是指运用离岸公司搭建起来的法律结构,从而使最终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结构不一定是多层的,例如,一个客户在香港开设的个人账户就是一个没有使用结构的做法,而客户成立一个萨摩亚公司,然后再在香港开一个离岸账户,这就是一个结构,这个结构起到了保密性更好,消除税务风险等作用。当然一般的结构,都可能是涉及不仅一个公司,或不仅一个属地的公司。结构的作用当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甚至是多方面互相作用的。一个结构的涉及客户整体的商业目标,各个属地的法律政策,金融监管等等多方面的因素。
以下例子是按照离岸结构中站主导地位的目标来进行划分的,请不要以此作为任何分类的标准,因为在实际的应用中,结构的策划是千差万别,且因人而异的,具体情况,请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
1、政策回避或政策利用:某些台湾企业为了规避部分产业不允许向中国投资的政策,通过:台湾自然人-->维尔京公司-->外商独资企业的结构,这属于一种政策回避;又如一家美国公司,为了实现对中国的某类只是产权的实际控制,通过 美国自然人-->香港公司与国内签署知识产权协议。
2、价格转移型:价格转移是国际贸易,尤其是大型跨国企业经常用来减少投资所在国的赋税的主要手法,虽然各国针对价格转移都有严格的规定,使价格转移实施的空间缩小,但适当的结构仍然能够起到节税,增加可投资性流动资产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做法。比如:苏州耐克每年付给耐克国际的大笔的知识产权费用就是一种拉高本地成本的一种价格转移。
3、资本跨国流动型:全球多属地的投资的客户需要有一种能够保证资本以低成本进行跨国流动的结构,比如利用毛里求斯公司作为主导的控股公司,通过毛里求斯与各国签订的避免双重课税协定,资本流转的成本大大降低。
4、上市与平行结构:对于进入有外汇管制的国家进行投资,然后进行海外上市来说,设置一个在岸与离岸有相同的股权结构的组合可以使复杂的受益过程变成变得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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