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17日认定中国晶体硅电池及组件生产商在美销售过程中存在倾销,将对其征收31.14%至249.96%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这次裁定是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反补贴的组成部分。
美国商务部3月曾初裁,对中国制造太阳能产品征收从2.9%到4.73%不等的反补贴税。该税率大大低于市场预期,与美国今年来在对华贸易上的保护主义态度相左,曾被视为美国在新能源产品上释放的善意信号。孰料,两个月后公布的反倾销初裁,税率上出现报复性反弹。联系美国商务部今年1月18日正式宣布对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发起“双反”调查,似乎昭示着新能源产品正成为中美贸易摩擦新焦点。
事实上,美国对华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不但损害中企利益,也对美国产业造成不利影响。美国下游用户将不得不购买高价光伏电池,这不利于其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也与其鼓励利用新能源的政策背道而驰。而从长远看,美国的保护主义态度将影响中美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势必损害中美双方利益。
所以,美国国内此前已组建了包括101家企业在内的“平价太阳能电力联盟”组织,对以SolarWorld为首的7家申诉企业发出谴责。
美国商务部此次巨大的反倾销税率初裁也并非无迹可寻。最近一年,中国的光伏电池产品对美出口翻番,一定程度上引起美国电池生产商的恐慌。美国自金融危机以来一直大力推动本国新能源行业发展,遏制中国光伏电池产品进口迅速增长的势头是美国发起能源产品“双反”的直接意图。从宏观角度看,目前全球经济动荡,美国经济复苏依旧乏力,加之大选年的催化,美国政府总体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是其频发贸易救济的大背景。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坚持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也决定了中美在新能源产品上的竞争会更加激烈。
就本次美国的初裁结果而言,中国产业还有较大的机会在今年10月上旬的终裁中扭转局面。
美国商务部此次的高额反倾销税率,是在以泰国为替代国的基础上做出的。美国在“双反”调查中通常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计算中国产品正常价值时,不以被调查企业的生产成本要素为基础,而是选取替代国相关产业的生产要素成本来衡量正常价值,再与中国的出口价格进行比较,从而人为抬高中企的倾销幅度。
中国产业首先应坚持光伏产业是市场经济运作的,要求以企业成本计算正常价值。中国太阳能电池的低成本,源于中国光伏产业链的集聚发展、光伏企业较高的管理水平、生产规模优势及具有前瞻性的商业策略,而不是非市场经济的价格扭曲。此次调查涉及的几家主要企业大多在美上市,市场化程度较高,成本也较合理,且其很多配件都从美国进口,这些都是在抗辩过程中对中国企业有利的条件。
退而求其次,中国产业应能主张美国商务部在初裁中的替代国选择严重不合理,从而削减反倾销税额度。本次调查中,美以泰国小规模的光伏厂商的生产成本来替代中国大规模的光伏厂商,显然不公平。
在这一过程中,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宜团结中美光伏企业和行业组织,发动所有被调查企业积极应诉,敦促美国贸易委员会撤销美国商务部的不合理、不公平的错误裁决。光伏产业的积极抗辩不仅是在维护本行业利益,也将为后续可能的新能源产品贸易摩擦的处理树立榜样。(作者系武汉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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