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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公共安全从公交车抓起
来源:侨报网      编辑:国际社会事务评审中心     时间:6/5/2013      点击次数:4971

47个鲜活的生命消逝于厦门快速公交车上燃起的大火中。在吉林6·3爆炸事件后,长长的遇难者名单又添新魂。而那位大面积烧伤的高考生则加重了人们情感上的刺痛感。事件被初步认定为严重刑事案件。在强烈关注案件调查的同时,事件留下的教训绝不能被忽视。

在恐怖主义笼罩下的美国,公交车鲜有成为袭击目标,纵使是起火事件,也甚少有人伤亡事件,原因就在于乘客少。而此次事件,虽然司机第一时间打开了前后门让乘客疏散,但仍有几十人来不及逃走,被火舌吞噬,原因就在于乘客过多。

当一辆公交车被塞进几十甚至上百人,当乘车人被挤得动弹不得,不管是人为纵火还是自行起火,如此多的人挤在车上,严重伤亡都难以避免。更何况是大火甚至爆炸这种可以在短时间对车上所有人的生命造成威胁的灾难。

2009年同样属刑事案件的成都公交车大火后,舆论就曾质疑《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所划定的公交车上乘客每人站立面积不小于0.125平方米标准,每平米8人!标准至今未变,现实更是任何一辆公交车无论如何往里面“塞人”都不会“超标”。

中国交通当然面临着乘客数量多的天然困难,但如果创新路线、增加运力加合理调度,就可以对公交车乘坐人数进行控制,进而降低事故隐患。厦门这路快速公交车的宣传材料中一再强调“大空间、大运力、高效率”,意思就是“我们的车很能‘装’”,安全却被丢在脑后。其实,采用高架桥方式提供公交专用道就是厦门公交很不错的尝试,但他们却未在交通高峰期增加班次,降低每辆车的压力。

与此同时,从刑事案件的角度,同样应该作以检视。不同于地铁,大陆公交车几乎没有安检措施,犯罪分子可以轻松实施这种直接威胁公共安全的犯罪。既如此,是否有必要在公交车搭乘中增加安检措施?

有关公交车的安检措施或许是一次新的探讨,但愿它别像那个“0.125标准”那样在又一次事故中被再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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