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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拿什么向贫困宣战?
来源:侨报网      编辑:国际社会事务评审中心     时间:10/16/2014      点击次数:5717

今天(10月17日)是中国首个“扶贫日”,这是两个月前中国政府刚批准设立的。贫困是世界性难题,也是中国政府长期致力解决的问题。中国虽然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按照新标准,仍有8000多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下,按国际标准则达到2亿。设立扶贫日,是从国家层面提升消除贫困的意义,同时也可提高全社会的扶贫参与度。

自1978年至2010年,按国际标准,中国减少了6.6亿贫困人口,占全球脱贫成果的九成。但中国的贫困状况依然不容掉以轻心,尤其是扶贫方式不对路,脱贫后返贫的逆现象会吞噬扶贫成果。比如,扶贫过程中的腐败现象,走马观花的作秀式扶贫,简单输血式扶贫,脱贫后不愿摘帽、继续霸占扶贫资金式的错位扶贫,等等。

“扶贫腐败”的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超出想像。2013年底,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公告显示,被抽查审计的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中枪”,共涉及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资金2.34亿元人民币。这些地方普遍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有些地方甚至将扶贫资金用于请客送礼、大搞形象工程。

扶贫款项成为贪官眼中的“唐僧肉”,扶贫工程成为地方官的“政绩树”,已经令扶贫演变为“劫贫济富”、“劫贫济官”。对此,国家一方面要坚决打击腐败、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另一方面,也要反思如何从根本上转变扶贫的思路。

其实,“运动式”、“项目式”的扶贫容易滋生腐败,源于这些扶贫形式长期固化,跟踪监测机制、问责机制缺失,难免藏污纳垢,最终沦为利益链条上的一环。新形式的扶贫应转向可持续的方式,并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一个好的例子是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创办的孟加拉乡村银行,依靠对人性的体察和经济学思维,建立起一套帮助穷人自立自强做好小本经营的小额贷款扶贫模式,获益者甚众。

除了资金拨付,扶贫应从国家政策层面有所作为,比如在贫困地区加大教育投入、加强金融帮扶、鼓励企业投资等,提升贫困地区自身的“造血”能力,发展区域经济,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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