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索寓言《农夫与蛇》曾讲述了一个“以怨报德”式的故事。如今,这悲情的一幕在现实中上演了:7月3日17时,在湖南娄底,一家三口在孙水公园河中溺水,路过的小伙邓锦杰闻讯下水救人。事后一家三口获救,邓锦杰却因体力不支不幸身亡。这一家人上岸后欲迅速离去,被民众拦住后,竟称“关我屁事”,开溜了。直到6日的追悼会现场,被救的一家三口仍未现身。
人情冷暖,竟至于斯。一句“关我屁事”,尽显冷血,让人寒彻心肺!纵然是一个无关者的生命凋谢,都应有点同情,可为什么一次以生命为代价的救赎却换不来一句简单的“谢谢”二字?
多少年前,鲁迅大加鞭挞国人“事不关己,一概冷漠”的劣根性。而今,这种世俗的明哲保身之举仍大当其道。可以想象,目睹了邓锦杰遭遇的公众未来再遇到类似“路倒翁”和
“溺水者”时,还会有人再施以援手吗?不是不想救,不是不能救,而是不敢救了!世态炎凉,莫过如此。
幸好,还有些不服气的人们,在自发搜索获救者:邓生前的老板悬赏万元找那一家三口;邓锦杰的几名同学凑了10万元赏金征集线索;网民甚至发起人肉搜索……其实,即便找到了又能如何?“只希望被救者能现身,说一声谢谢。”——人们想寻回的,不只是那一声“谢谢”,而是社会对道德的价值认同,对真善美的尊崇,对恩将仇报的鞭挞。
因为,见义勇为的利益考量与社会道德危机已成为当下社会的群体性焦虑,而此次事件更使道德滑坡至冰点,获救者不仅背弃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情伦理,一句“关我屁事”危害更甚,足以成为群体冷漠的根源。
在抨击与指责之余,要保障道德回归,还必须依靠法律与机制的建设。在美国,各州制定有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法律。在中国,既然“常回家看看”能立法,为何对见义勇为不能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制?对见义勇为者如何表彰与奖励,对冷漠者如何追责,政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均应通过完善法律条款等途径,得以合理且更有效的解决。
惟有如此,才能避免“关我屁事”的看客式冷漠,也惟有如此,才能佑护见义勇为者们,社会才能不断释放诸如邓锦杰、“最美XX”之类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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