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职业资格备案中心 | 国际行业评审委员会 | 纽贝兰教育学院 | 世界名商评鉴 | 世界名人评鉴 | 国际社会事务评审 | 潜能开发委员会 | 全球企业注册服务
首页 联合会概述 资质 认证权威 盈利与年薪 认证项目 证书样式 战略合作 免费会员 焦点访谈 联系我们 联合会导航
 ◆ 相关新闻列表
 全球77个国家报告新冠肺...  [8762]
 国际奥委会:东京奥运会将...  [8452]
 韩政府计划向民众免费发放...  [7126]
 土耳其称8万多名非法移民...  [7043]
 联合国副秘书长:新全球反...  [9216]
 世界卫生组织:新型冠状病...  [8357]
 日本海上自卫队驱逐舰在民...  [7935]
 多国入境管制造成突发性旅...  [7991]
 驻美大使馆发布紧急通知 ...  [8039]
 美国发现世界最古老森林遗...  [7963]
 俄军队2020年将进行大...  [8115]
 特朗普指挥空袭 伊特种...  [8396]
 联合国成立75周年发起全...  [7260]
 朝鲜将大力推进战略武器开...  [8552]
 联合国:全球人道主义援助...  [8563]
 联合国大会决议 要求以色...  [8043]
 日本政府买岛供美军演练 ...  [7981]
 美航天局发现印度“月船2...  [7569]
 联合国秘书长任命英央行行...  [8442]
 印度研究发现联合药物治疗...  [7353]
 2050年全球约3亿人将...  [8972]
 俄将向太空发射玻璃球形卫...  [7106]
 联合国工发组织第十八届大...  [8716]
 联合国气候大会确认移师西...  [7453]
 美军又在叙土边境巡逻 库...  [7912]
 中国国庆受阅部队陆续撤离...  [6328]
 北约代表团访问格鲁吉亚 ...  [8719]
 美俄阿宇航员搭“联盟MS...  [8724]
 朝鲜表示成功试射新型潜射...  [7995]
 天文学家观测到一颗奇特的...  [8159]
上合组织比什凯克峰会闭幕 多领域合作取得积极成果(图)
来源:IEAU综合报道      编辑:IEAU新闻中心     时间:9/13/2013      点击次数:9125

 习近平与上海合作组织相关成员国元首合影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3日下午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落下了帷幕。本次峰会在政治、经济、安全、文化和人文等多领域广泛合作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

  本次峰会期间,各国元首对上合组织未来的发展蓝图进行了规划。在政治、经济、安全、文化和人文等多领域广泛合作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特别是安全问题,这是上合组织目前面临的首要挑战。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一致认为,上合组织应该继续加强对“三股势力”、毒品、武器贩运和有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另外,阿富汗问题也是本次峰会的重要议题之一。各国元首一致认为,阿富汗局势走向和本地区形势息息相关,所以上合组织应该积极帮助阿富汗实现和平稳定。

  除了开展安全合作的同时,各国元首认为,经济合作是上合组织发展和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所以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应该进一步加强经贸、投资领域的合作。同时,要加快推进符合各成员国利益的项目融资保障机制,建立上合组织专门账户和开发银行。另外,峰会上,各国元首还就叙利亚局势、伊朗问题等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交换了看法。

  在本次峰会上,各成员国元首还签署和发表了一系列成果文件,比如《比什凯克宣言》,在该文件中各国元首阐述了上合组织在一系列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上的共同立场以及对中亚地区和上合组织当前所面临重大问题和任务的共识。

  另外,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元首还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据悉,这份文件将涉及许多深化上合组织多边合作的具体举措,包括一些合作优先领域和项目,加强在这些领域的合作将更符合各成员国的利益。最后,当天的峰会上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

  与会各方都对此次比什凯克峰会给予了高度评价。本次峰会的东道国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在峰会后的发布会上表示,本次比什凯克峰会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在峰会上各国元首对重大国际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在合作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另外,吉总统说,明年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将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程国平在峰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方对此次比什凯克峰会成果感到满意。通过本次峰会,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再次向全世界宣誓了致力于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推动地区发展繁荣、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的坚定决心。

 

附: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习近平13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题为《弘扬“上海精神” 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讲话。讲话全文如下:

  弘扬“上海精神” 促进共同发展

  ——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9月13日,比什凯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尊敬的阿坦巴耶夫总统,

尊敬的各位同事:

  很高兴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感谢主席国吉尔吉斯斯坦为峰会顺利举行所做的精心准备和周到安排。一年来,吉方为推动本组织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中方对此高度评价。

  面对国际和地区形势的最新发展变化,并根据成员国维护稳定、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共同诉求,本次峰会把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作为主题,并将批准《条约》实施纲要,规划本组织未来5年发展的宏伟蓝图,这将为本组织开辟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当前,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三股势力”、贩毒、跨国有组织犯罪威胁着本地区安全稳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各国经济发展都不同程度遇到困难,进入调整期和恢复期。

  对这些挑战,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独自应对。我们必须加强合作,联合自强。基于上述情况,我建议本组织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合作。

  第一,弘扬“上海精神”。落实“上海精神”,不断增进成员国互信,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开展互利合作,顺应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符合各成员国人民利益和诉求。

  我们要高举这面旗帜,切实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真心实意推动本组织框架内各领域合作,使成员国成为和睦相处的好邻居、同舟共济的好朋友、休戚与共的好伙伴。

  第二,共同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安全稳定的环境是开展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繁荣的必要条件。要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及合作纲要,完善本组织执法安全合作体系,赋予地区反恐怖机构禁毒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应对安全威胁和挑战综合中心。

  各成员国相关部门也应该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渠道,探讨联合行动方式,合力打击“三股势力”,为本地区各国人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阿富汗是本组织观察员国,阿富汗局势走向与本地区安全稳定息息相关。本组织应该支持阿富汗民族和解进程,帮助阿富汗早日实现和平稳定,共同维护地区安全。

  第三,着力发展务实合作。务实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原动力。上海合作组织6个成员国和5个观察员国都位于古丝绸之路沿线。作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观察员国,我们有责任把丝绸之路精神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一是开辟交通和物流大通道。尽快签署《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协定》签署后,建议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吸收观察员国参与,从而通畅从波罗的海到太平洋、从中亚到印度洋和波斯湾的交通运输走廊。

  二是商谈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协定。在充分照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基础上寻求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各成员国合作潜力,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繁荣。

  三是加强金融领域合作。推动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为本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贸合作项目提供融资保障和结算平台。同时,尽快设立上海合作组织专门账户,为本组织框架内项目研究和交流培训提供资金支持。用好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这一机制,加强本地区各国金融机构交流合作。

  四是成立能源俱乐部。协调本组织框架内能源合作,建立稳定供求关系,确保能源安全,同时在提高能效和开发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

  五是建立粮食安全合作机制。在农业生产、农产品贸易、食品安全等领域加强合作,确保粮食安全。

  第四,加强人文交流和民间交往,为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打牢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我们要在文化、教育、影视、卫生、体育、旅游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

  中方在北京峰会上已经宣布未来10年为其他成员国提供3万名政府奖学金名额。我们愿意同各成员国密切合作,落实好这一项目。

  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其他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

  传统医学是各方合作的新领域,中方愿意同各成员国合作建设中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传统医学资源为成员国人民健康服务。

  根据各方达成的共识,中方已经率先成立上海合作组织睦邻友好合作委员会。建议各成员国和观察员国也成立类似社会团体,增进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传统友谊。

  本次峰会发表的《比什凯克宣言》已就叙利亚问题阐述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立场。我愿在此强调,中方高度关注叙利亚局势,支持国际社会积极推动停火止暴、劝和促谈,呼吁叙利亚冲突双方通过政治途径解决危机。中方支持俄方提出的将叙利亚化学武器交由国际社会监管并销毁的建议,愿通过联合国安理会与有关各方加强沟通和协调,为推动政治解决叙利亚问题继续作出不懈努力。

  谢谢各位。


 
Copyright(C)2010-2050 ©版权所有 国际评审认证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