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中国正面临移民问题。腐败官员逃往世界的各个角落,中共希望把他们抓回国内。澳大利亚应该帮助中国调查这些官员,但应在澳大利亚审判嫌犯,而不是将他们引渡到中国。
据澳大利亚东亚论坛网站6月30日报道,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估计,1990年后多达1.8万名涉嫌腐败的中共干部逃离中国。2013年,总部设在美国的全球金融诚信组织估计,2002年至2011年,共有1.08万亿美元被转移出中国。
报道称,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发起了声势浩大的反腐运动。这场反腐运动一个引人注目的方面是,中国遣返并起诉离开中国的腐败官员的决心前所未有。
中国官方媒体将澳大利亚称为“犯罪者的天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是中国外逃官员的三大目的地。甚至“中国最大的外逃贪官”高严—此人曾任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被指控将价值数亿元人民币的政府合同授予家人和朋友—仍把澳大利亚称为家,大概是因为这个国家生活质量高,经济发达,而且澳与中国之间尚无引渡条约。
报道称,目前,中国正在对澳大利亚施压,要求澳遣返被指控腐败的前官员。2014年7月,中共启动追逃追赃的“猎狐行动”。到2014年底,“猎狐行动”中共有680名干部被捕,涉及69个国家和地区,追回赃款超过30亿元人民币。
2014年10月,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证实,他们正在参与“猎狐行动”,帮助中国冻结查封共同商定的“优先名单”上涉贪嫌犯的资产。但在这场行动中,尚无一人从澳大利亚被遣返回国。
报道称,中国正在对澳大利亚施压,希望澳恢复一项双边引渡条约。霍华德政府曾于2007年在该条约上签字,但澳议会从未予以批准。
一名中国外交官在习近平2014年11月对澳进行国事访问期间表示,阿博特政府已承诺“加快批准进程”。2015年4月,中国就引渡涉贪嫌犯加紧对澳大利亚等国施压,公布了100名外逃人员的详细情况,中国已对这些人发出国际刑警组织逮捕令。中国称,其中有10人居住在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外长朱莉·毕晓普和司法部均已证实,他们正对一项与“猎狐行动”相吻合的双边引渡条约予以考虑。然而,对于中国是否已按照两国都已签署的联合国反腐败条约提出引渡要求,澳大利亚当局未予置评。
报道称,澳大利亚官员保持沉默也许是因为向中国引渡有关人员可能具有政治敏感性。澳大利亚无法保证回国人员能享受适当的法律程序,也无法保证他们的权利能得到尊重。
报道称,这并不意味着澳大利亚必须继续充当中共腐败干部的天堂。起诉黎凯常( Kai Cheung Li 音)一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黎凯常曾是广东省一名做房地产开发的公务员,他私自挪用用于建设保障房的280万澳元公款,将其转移到他身在布里斯班的妻子名下。有关方面2003年9月对他展开调查,不久他潜逃至澳大利亚。2005年10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广东当局要求澳大利亚警方彻查黎凯常的资产。
广东当局向澳大利亚方面提供了证明黎凯常存在违法行为的大量证据。澳大利亚和中国当局同意以洗钱和销赃的罪名起诉黎凯常。2007年,澳大利亚警方查封了黎家的资产。2011年,布里斯班最高法院判处黎凯常14年有期徒刑。
报道称,尽管澳大利亚应该尽力与中国合作,共同对中国腐败官员展开调查,但它必须坚持一点:在澳大利亚领土上起诉他们。这将保证被告的合法权利,并确保中国当局收集的证据能由独立的司法系统进行评估。
报道称,中国狡猾的“狐狸”也许是可以猎取的猎物,但他们也应该在法庭上得到公平对待,就像狡诈的黎凯常那样。通过在澳大利亚起诉中国腐败官员,澳政府可以为中国的反腐败运动提供支持,同时又不损害自己的基本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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