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联邦法庭法官作出裁决: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NLRB)不能要求数百万个私营企业张贴告知员工他们有权组织工会的海报。
据路透社报道,位于南加州的联邦地区法官诺顿说,劳工委员会在去年批准了该张贴海报的要求时,它们已经超出了国会的授权。
这一在本周五作出的裁决与上个月在华府由另外一名联邦法官所作出的裁决是相抵触的。该法官认为,张贴海报是一种让员工知晓他们具有集体谈判权的合理的手段。
这两项诉讼都是由商业团体提出的。他们声称,这些张贴海报的要求过于片面地对工会有利。劳工委员会则认为,这些海报只不过是向员工解释了根据联邦劳工法他们所享有的权利和保护。
NLRB发言人克里兰说,律师们正在审阅这一裁决,现在还无法做出立刻的评论。该裁决本来应该在4月30日生效。
预计该委员会会对南加州联邦法庭所作出的裁决提出上诉,但不清楚的是,它是否会继续在其它的法律管辖区执行该法规。
美国商会负责劳工事务的副主席约翰逊说:“我们希望他们会终止该法规,直到这些法律上的不确定性能够得以厘清。”
工会组织则称赞该法规,说许多员工不知道他们所享有的可以组织工会的权利。
在周五的裁决中,诺顿说,要求雇主张贴解释工会法的通知的权力必须来自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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