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在对口支援新疆全部11所普通本科高校的基础上,又组织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等30所高校对口支援新疆19所高职学校。
加大力度推进对口支援新疆高校工作是教育部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2011年3月以来,按照相同类型、相同层次院校对口支援的基本原则,教育部积极协调14个省、市落实对口支援新疆高职学校有关工作。在相关支援省市及其所属高校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下,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批准有关高校对口支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属高职学校的通知》(教高函〔2011〕18号),正式批准北京农业职业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30所高校对口支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19所新疆高职学校。各支援高校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积极主动与受援高校协商制定工作方案,力争在提升受援高校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据了解,教育部于2001年正式启动了对口支援新疆高校工作。十年来,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40所支援高校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教师干部互派、联合建设学科专业、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定向培养博士生等方式,新疆普通本科高校的学科水平、教师队伍素质、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都有了显著提升。博士学位授权点数由2001年的10个增加到2010年的3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数由2001年的163个增加到2010年的312个;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人数从2001年的217人增加到2010年的近800人。继新疆大学之后,2008年石河子大学进入了“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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